日前,洪泽县农机局召开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会议,来自该县12个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和部分农机经销商出席会议。
会上,该县农机局局长朱方宝要求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各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覆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一手抓政策实施,一手抓监督管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开展全面全程政策宣传活动,健全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信息,着力推动补贴信息宣传进村入户,做到补贴宣传全覆盖。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制度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杜绝以本地区情况特殊为名,在贯彻执行农机补贴各项管理制度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农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扩大补贴对象,不得对中央和省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内的机具实行累加补贴,不得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等理由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严禁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三是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各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督促农机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对补贴机具购置真实性负责,不得参与倒卖补贴机具,严禁虚签协议、以小套大、回购等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机具的主要配置和参数,不得用非补贴机具替代补贴机具销售,不得将旋耕施肥播种机、联合收获打捆机、田园管理机、微灌首部等拆分销售、多次补贴。供货单位要在经销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不得代办补贴手续。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各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重点核查农民实际购机情况,防止套补骗补。加强购机对象资格审核,强化属地管理,对插秧机等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按要求组织逐台核实,逐台登记严防补贴机具流失。需安装的机具按规定做好验收确认工作。建立机具核实台账,保存机具核实记录,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县农机局将不定期加强县域内农机经销企业和购机者的日常监督,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与防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维护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实施的良好环境。(洪泽县农机局 吴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