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出台秸秆机械化还田财政扶持政策

作者: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委员会 王一荣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5月20日,亭湖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明确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规划,其中稻麦秸秆还田率2014年达52%以上,2015达65%以上,2017年基本达到现代化农业指标体系要求,出台了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扶持措施,对承担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每亩补助25元外,各镇(经济区)再配套补助每亩10元,并对新购置8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械且单季单台套作业量达到省规定标准和要求的,除省补外,区财政每台套再补贴6000元;作业宽幅≥1.5m以上的秸秆还田机每台补贴1000元;捡拾压捆机按省补额度的50%累加补贴;对未纳入省补目录的单侧犁体≥3个以上铧式犁每台补贴2000元。同时,还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制度,区财政按稻麦实际种植面积3元/亩的标准拨付各镇(街道、经济区),作为各地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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