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度考核为抓手 促农机安全监管平衡发展

作者:姜亚友 计涛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6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省局制定《2016年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苏农机安〔2016〕9号),对各设区市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在2016年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客观公正,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省局出台《2017年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苏农机安〔2017〕13号)。

  近日,省局安全监管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组成5个考核组,对设区市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实施细则》和评分依据,从控制指标、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综合治理、监管执法、宣传教育、应急管理事故统计7个大项、22个要点、50个小项进行细化、量化评分。考核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问情况、查现场,全方位考核各设区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随机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实地考核对象,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检查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及落实情况,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反馈。

  考核组认为,2017年,在全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依法治安,源头防控,综合治理,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全省发生道路外农机事故79起、死亡17人、受伤45人,事故起数、人数同比全面下降,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农机报废更新等多项工作受到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肯定和表扬。

  考核中也发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短板,如对提高“平安农机”创建质量重视不够,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尚有较大提升空间,变型拖拉机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不平衡。省局将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分别向各设区市书面反馈农机安全生产存在不足,提出建议。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以考核为有力抓手,树典型,补短板,促平衡,推动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已成为我省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的一项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新闻来源地址:江苏农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