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听取2016-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结果汇报

作者:江苏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0日

  12月6日,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在南京召开2016-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汇报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了省级第三方对专项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汇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布置收尾阶段工作任务,研究下一步对专项检查成果利用的有关工作。省农机局党组成员兼计财处处长卓炜,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局科技质量处、计划财务处、机关党委以及江苏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
  
  今年9-11月,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实施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的42个县(市、区)开展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2016年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度、2017年夏季作业补助资金兑付情况;2017年实施办法执行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实地抽查了42个县(市、区)的227个乡镇(街道、居委会、高新区),共960个补助对象;电话抽查了3,407个补助对象。通过检查发现,被检查的绝大部分地区政府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措施扎实,宣传发动到位,监督程序严格,较好地完成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为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个别地区存在的问题,省农机局将与省财政厅会商后,按有关规定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上,省农机局党组成员兼计财处处长卓炜充分肯定了2016-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省级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高度责任感与辛苦付出,并对专项检查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省级第三方核查机构要严格把关报告质量,根据建议尽快完善。并对照合同要求,按时提交检查报告;二是省级要及时发布专项检查结果通报,督促相关地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省农机局相关处室要会同省财政部门利用好专项检查成果,在下一步工作中调整完善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与作业补助政策,促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科学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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