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致农民朋友一封信 宣传秸秆还田政策

作者:兴化市农机局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8日

  为大力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兴化市近日在各乡镇各村发放做好《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把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浓缩在一张纸上,让农民、机手看一看就能把政策弄得明明白白。《一封信》主要明确了五项内容。

  一、明确作业补助相关政策。包括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区域、补助范围、作业标准均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对利用手扶拖拉机进行还田或秸秆离田的一律不得安排作业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的,作业收费时必须在当地公布农机作业指导价格基础上,减去省补25元/亩,让利给农民(实际种植户)等重要内容作了重点提示。 

  二、明确申报截止时间。夏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是7月10日;秋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是11月10日。 

  三、明确补助对象资格条件。一是严格按当地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作业;二是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三是主动接受财政、农机以及第三方等单位的核查;四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 

  四、明确补助资金结算程序。一是夏、秋两季,还田作业结束后,由村小组填报秸秆还田作业实际种植户申报表,报村委会;二是各村委会对申报表进行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三是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各村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申报汇总表经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市农机局;四是县级第三方核查和公示;五是县级财政部门于9月15日和次年1月31日前将夏秋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 

  五、明确咨询投诉处理电话。不仅有市农机局职能科室的咨询电话,还有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的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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