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

作者:李国梅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1日

  为切实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促进全县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5月27日,海安县农机局与各区镇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区镇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人负总责,农机化工作分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激发农民购机热情。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在各镇受理补贴申请时,按要求核对购机者资格和补贴机具,及时做好人机合影、登记建档、核查公示、清册上报、资料归档等工作。落实“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含拓印件)、见喷印监督标识”,坚决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各区镇要从严把握和认真核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核查和审核上报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五是落实奖惩制度,对各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和当年评先评优相挂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规定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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