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武进区农机部门和财政局会同镇站工作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联合对全区各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水稻机插秧育秧进行检查。考核小组对全区各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育秧秧田逐一实地核查,重点核查秧苗的数量和质量。
在总结往年政策实施基础上,今年继续出台了《2017年武进区家庭农场(机插秧大户)机插秧考核奖励办法》。《办法》中明确主要考核机插秧作业规模和作业质量两方面内容:一是适度作业规模,以机插作业100亩为考核最低标准;二是作业质量好,严格按照农艺栽培要求培育壮秧,栽足基本苗,确保栽插质量。武进区财政奖励资金以机插秧规模作业面积为基数,奖励标准为每亩40元,再根据质量考核扣分折算扣减系数后计算奖补资金。《办法》的持续实施将加大机插秧推广工作的推进力度,稳定提升全区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