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纪委“正风肃纪镇村行”要求,盐都区农委农机系统对近三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补贴政策惠及农民,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为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上级负责对下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并把廉政建设和纪律要求作为责任状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透明、规范、公正。
二、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到的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规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以农机购置补贴业务流程为主线,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行使依据。
三、着力强化监督管理。突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单位及乡镇农业中心(农机站)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对区镇两级实施补贴工作的监督,规范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监管、经销商监管等行为;二是保证农民的选择权、决定权,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三是重点防范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之机收受贿赂、违规收费、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直接插手补贴机具经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认真查处指定经销商、指定补贴产品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