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近,宜兴市水利农机局与各镇(街道)、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与各水利农机站分别签订2017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是强化责任主体。各镇(街道)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农机安全生产实行“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各镇(街道)行政首长是所属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水利农机站是直接责任单位,站长是直接责任人。
二是落实全年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做好“平安农机”长效管理工作,辖区内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合作社”长效管理工作经上级年度考核合格。开展“治违打非”、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填报,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加强两忙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两忙农机安全巡查。辖区内各级农机安全责任合同鉴订率达100%;农业机械挂牌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分别达到95%以上;全年组织上道路拖拉机驾驶人“安全日”活动不少于2次,纯农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参加率均分别达到90%以上;进一步做好农机免费实地检验和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确保镇级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到位。
三是辖区内如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或农机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