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以及省市有关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实施工作,淮安市农机局四措并举,切实做好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项目。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根据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关于稻麦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关于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检查指导意见(试行)》、《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督促县区及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同一县区只能补助一种类型对象,原则上优先补助实际种植户。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公示。认真贯彻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通过通过印发“公开信”、“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出动流动农机宣传检查车等宣传形式,营造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氛围,及时公布年度实施方案、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以及县、乡两级农机部门负责相关工作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提高农民群众政策知晓率。
三是切实提高作业质量。根据省、市有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各县区不断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推进农机与农艺的配套融合。突出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和小麦机播技术,围绕关键作业环节,强化作业质量监管。加强典型引导和政策扶持,培育壮大了一批“政策执行好、作业质量高、服务信誉优”的作业服务主体。
四是规范实施多渠道监管。各地都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级补助资金定额直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审计检查,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通报。围绕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资金兑付等重点,深入推进县级第三方核查,进一步完善核查办法,加强对第三方核查人员纪律监督及工作考核,提高第三方核查的独立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大行政抽查和监督力度,强化绩效考核,努力形成“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市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对于职责履行不到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