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兴化市市场监督局消保科、兴化市消费者协会、兴化市农机局市场科、兴化市农机投诉站代表市监局、农机局在农机局会议室召集全市规模较大的12家农机经销企业集中行政约谈。
约谈指出,近几年来,兴华市农机投诉形势稳定,但案件呈多样化和复杂化苗头。一是农机故障“三包”服务迟缓。农机产品销售在售后服务存在拖延、搪塞等现象,“三包”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对用户操作缺乏正确的指导。个别农机经营单位指导不力,农民对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喷杆喷雾机等大中型机具的操作不熟练,对结构性的故障无法排除。三是农机商品质量存在瑕疵。农机经营单位更多地是考虑经济效益,而产品性能和质量把关不严,执行进货查验和建立销售记录等制度不到位。四是零配件配套供应和库存不足。尤其是在农忙期间,配件不足问题严重影响插秧机、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正常使用,农民意见比较强烈。
约谈要求,各农机经销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在进货查验、销售、“三包”服务等方面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诚实守信经营,共同打造农机放心消费市场,共同推动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共同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实现经销商、农机手、农民多赢的良好局面。
约谈强调,一要学习法律,履行义务。认真研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制度,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二要健全制度,诚实守信。依法建立健全农机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等相关制度,规范进货渠道和销售记录,做到源头可溯、流向可控。要大力引进高性能和高品质的品牌产品,杜绝不合格的农机商品流入市场。三要落实“三包”,优化服务。要严格按照“三包”规定,做到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做好规定的售后服务工作,在解农民之急的同时,树立经营单位的形象。要大力倡导“投诉不出门店”,推行消费者与经营者和解制度,同时要建立企业、部门消费纠纷联动处置机制,积极协助农机和工商等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调处工作。四要积极反馈,提高品质。农机经营单位要善于从一些投诉的个案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或属于生产领域的、或需要生产商以及政府部门协调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如产品设计的缺陷、生产商售后服务的措施等,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或生产商反馈,防范群体性、恶性消费纠纷的发生,提高该市农机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