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农机综合保险试点取得突破

作者:海安县农机安全监理所 曹 阳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海安县农机局认真贯彻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和江苏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机保险工作的通知》(苏农机法〔2016〕18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行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保险经办机构,坚持政府引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引导农机户增强防范风险和自觉参保意识。

  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比去年提高了10%,个人只要交纳40%,即可享受全额保险,农机手参保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年共投保机具1680台,财政补贴资金65.34万元,补贴资金已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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