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无锡市新吴区按照《2017年江苏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苏农环〔2017〕3号)要求,坚持“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按照“谁还田、补给谁”原则,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培训指导,严格督查监管,确保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顺利完成。
上半年,新吴区种植小麦8463亩,经种植户村级申报、公示后报送街道,街道经抽查审核后,第三方进行核查,并经区级就核查结果按省、市要求比例进行抽查公示无误后,确认65户种植户实施秸秆还田作业8413亩,机械化还田率99.4%。截至目前,21万元的补助资金已经全部通过一卡通拨付到位。实施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进一步提高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水平,为实现“生态新吴”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