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作者:胥明山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建湖农委近几年来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出台文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7年,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省财政厅和农机局有关规定动作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

  一是组织县级第三方核查。2014年,县政府抽调县相关部门人员,成立17个驻镇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现场核查工作;2015年,经招投标,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工作;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面积委托两个第三方采取东西片交叉核查的方法,核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第三方核查工作开展前,县农委与第三方核查单位签订委托业务合同,明确核查对象、核查范围、工作要求、时间进度、费用额度、报告要求等内容,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具体明了。并且核查工作开始前,县农委对参加核查的人员开展上岗培训,全面讲解核查工作任务和技术方法,统一核查标准,明确核查纪律和工作要求,并进行核查人员备案。

  二是部门联合抽查复查。县农委会同财政局对第三方核查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2014年,先组织17个镇(街道、区)农机人员进行互查复核及合规性审核,互查各镇区秸秆还田补助台账资料,纠查整改资料信息不全和虚假资料等问题,然后进行县级复查和公示。2015年共抽查8个乡镇,核查覆盖乡镇率达47.1%。2016年,共抽查5个乡镇,核查覆盖乡镇率达31.25%,实地抽查21个村、2个合作社、27个机工、142个农户,资金兑付准确、到位率100%;电话抽查14个合作社、232个机工、1279个农户,实际作业面积准确、补助资金结算到位、政策知晓满意度高。政策文件,补助资料,作业补助公示,宣传培训记录和工作总结等档案资料完整。

  三是回头看。2016年,结合全省农机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检查相关台帐资料的合规性和补助政策实施群众满意度。2017年6月,县财政局、县农委联合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细化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扣省纪委、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秸秆还田作业补助专项检查“回头看”目标,狠抓涉农资金监管措施的落实。2017年8月,全县围绕2014-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首先各镇成立由纪检牵头,农业中心、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自查自检工作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特别是对镇和村截留、挪用资金和个别村集体(农机服务组织)或个人私分、贪污财政补助资金的认真查处,并形成总结上报检查和处理结果;然后,县财政局和农委组成联合抽查组,开展实地检查,现场查看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作业任务书、作业补助公示、培训记录等,随机现场抽取40%以上的镇(街道、区),每个镇(街道、区)不少于5人,共抽查6个镇(街道、区)115人,比照补助清册核对农户的一折通本子,现场询问补助实施情况;并组织开展电话抽查,根据补助清册电话号码随机抽查核实实际作业面积、补助资金结算、政策了解情况等,电话抽查覆盖所有村,共抽查401户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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