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灌南县农机局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创新思维,补短板,创特色,快速补齐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机械化水平。
一、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成效显著。全县拥有小麦条播机830台,条播能力由38%提高到81%。高效植保机1376台,高效植保能力由32%提高到76%,改变了灌南县粮食种植一直以背负式传统植保的防治习惯。全县实施机插秧48.5万亩,机插率达89%,机插水平稳中有升。拥有烘干机401台,烘干能力由12%提高到62%。1-10月份,全县新增大马力拖拉机74台,联合收割机550台,插秧机977台,深松机120台,无人植保机25架,条播机464台,植保机448台,批次烘干能力914吨。新增农机合作社29家。一年来,该局从资料台账、机具配备、示范点培育、创新创优做法、奖补资金兑付等方面入手,突出全程全面服务,强化督查考核。全县形成了县、乡镇、村社会各级齐抓共创示范县的良好局面。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行政推动模式有力保障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农机化+扶贫”、“农机赶大集”、“互联网+农机化”为核心的示范县创新推进模式,得到省、市局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办公厅机关报、《江苏农机化》、连云港日报、连云港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多次予以报道。
二、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土地深松再创佳绩。秸秆还田和土地深松是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该局将此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切实抓好。2017年,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90.1万亩,土地深松7.7万亩,争取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率位居全市前列。利用科技入户工程、三新工程、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举办秸秆还田技术和土地深松培训班20期,培训3500多人次。其中获农业部颁发职业技能证书的有1507人。全县夏秋共落实大中型拖拉机及秸秆还田机2600多台套,保证秸秆还田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保证还田作业质量及还田资金安全使用,专门聘请连云港申益会计师事务所、连云港龙翔会计师事务所全程跟踪核查,既保证了还田质量,又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10月份,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委派的第三方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组对该县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核查,无论是资料台帐、还田效果、农户知晓率、还是资金兑付率等方面,都给予高度评价。
三、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彰显特色。为做好今年的购置补贴工作,确保惠农资金在农业机械化供给侧改革中产生效果,该局认真落实关键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微信平台。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该局购机办于4月份专门建立购机补贴便捷工作群,把各乡镇分管领导、农技服务中心主任、业务经办人、各补贴机具农机经销商以及农机系统工作人员加入到工作群,从而通过微信群进行工作交流、情况通报、政策答疑等。二是实行销售周报。该局购机办为了更好地了解县域补贴机具销售动态,便于督导购机者及时办理补贴申报手续,专门制作了补贴农机具销售情况周报表,从3月中旬开始,每周五下午五点前由各经销商按要求上报一周机具销售情况。三是简报督促推进。为了让县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及时掌握全县工作动态,乡镇业务进展情况,购机办及时编写工作简报,发至县、乡分管领导、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以及各有关部门,通报各乡镇业务开展、工作进度、资金兑付等情况。让各乡镇对标找差。
四、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稳步推进。科技入户工程项目自5月份启动以来,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水稻种植机械化及集成技术、秸秆机械化还田及集成技术等三大主推技术推广应用率稳步提升。三新工程今年7月14日通过省级验收。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至9月份提前完成1507人培训指标。新建农机合作社机库8家,布点维修网点农机装备2家。科技入户工程获省一等奖。农机推广站获省政府农业推广先进单位。获国家级农机示范合作社1家,省、市农机示范合作社8家。
五、“夏秋”抢收抢种准备充分。根据“夏秋”农忙特点,该局专门成立“夏秋”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夏秋”农机作业服务工作;并在县主要干道设立跨区作业服务接待站,对入境收割机提供信息咨询、纠正违章、机械调度等服务;配备“夏秋”农忙服务车,全程服务“夏秋”农业供给侧改革生产。“夏秋”前夕,组织农机指术人员广泛指导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维修保养作业机具,确保“夏秋”农忙期间农机具拉得出、打得响。共协调组织28000台农机具,其中联合收割机2200台,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秸秆还田机1300台套。组织农机维修服务队深入田头巡诊故障机具,确保作业机具安全高效运行。
六、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同步开展。今年以来,该局始终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农业机械化供给侧改革工作全过程。共检验拖拉机398台、联合收割机1200台;登记注册拖拉机85台、联合收割机576台,收割机驾驶证188人;检查拖拉机及收割机230台次,纠正违章52起,有效遏制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