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六大举措推动全市农机安全检查信息化水平

作者:顾凤书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

  为提升农机安全检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农机监理人员安全检查工作的留痕管理,扬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农机安全检查工作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制定了6条措施,进一步在安全检查领域规范执法终端软件应用和检查工作留痕管理。

  一是加快信息化安全检查软硬件设备普及。各地监理机构外勤执法人员要在智能手机上安装和使用执法终端软件,配备执法记录仪,监理机构可采取适当补贴数据流量或开通户外无线信号服务等方式保障执法人员使用执法终端软件。 

  二是推进安全检查工作信息化记录。各地要利用音频、视频监控等电子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安全检查过程中影音资料和检查内容的采集、传输和长期保存。安全检查影音记录要与执法流程、案卷、台账等数据记录相关联,实现行政执法数字化全过程记录。强化监理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主动开展检查过程记录工作。 

  三是统一信息化安全检查工作程序。开展信息化安全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1人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对发现的问题出具市所统一配发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告知书》;另1人使用执法终端按软件要求采集检查信息,拍摄的照片必须紧扣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信息上网。执法人员要及时将执法信息登记造册,确保网、账、书三者数据关联、一致。 

  四是加强对安全检查活动数字化监督。各县(市、区)监理机构外勤负责同志要定期监督安全检查信息数据,保证信息化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一些问题未整改、违法未处罚的信息,要及时责令执法人员复查销号、依法处罚。 

  五是加强信息数据分析和决策应用。各地要充分利用检查信息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安全形势评估研判,掌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成因,为农机事故的预防、指导性文件制定和重要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六是逐步纳入目标任务管理体系。全市要以目标考核为抓手,推进信息化安全检查工作。今后,全市的隐患整改治理数、违法行为处理数一律以信息平台数据为准,不得随意虚报。2017年底,信息化安全检查工作水平较高、数据量居前两名的地区,将在考核细则中“创新创优”栏目予以加分;2018年,该项工作将正式纳入目标任务考核细则中进行考核。 

  到2018年底,全市安全检查工作力争在信息化条件下达到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智能化管理,彻底甩干安全检查工作的水分,使农机监理的安全检查工作能力、质量、效率得到全面提高,行动更加规范。 

新闻来源地址:江苏农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