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今年夏季计划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65万亩以上,秸秆还田率达90%以上。农机和财政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奖补政策,强化三个环节: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环节。印发《告农民朋友一封信》12000份,广泛宣传秸秆还田作业标准和补助政策,农机部门指导和督促各村以村组为单位,与农机合作组织(农机手)签订作业服务协议,明确作业路线和质量,约定服务价格和补助对象,对参加农机作业的所有机具都建立机务管理卡,提升机务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质量管理环节。科学调配机具,实行人歇机不歇,轮流作业, 做到收割、还田之间不断档、不耽搁。积极推广“秸秆粉碎+旱田旋耕拌茬+水田起浆埋茬”集成作业技术,严格执行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切碎长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土壤深翻埋茬达到12厘米以上,秸秆埋茬率达到80%以上,努力提高还田作业质量。
三是强化责任可追溯环节。明确镇级政府作为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责任主体,各镇、村、组成立自查自检工作组,建立考核责任可追溯体系,确保还田作业面积和质量监督延伸到每个田块。自查自检考核组实施全天候巡查,强化作业机具和机务管理卡的现场核对,认真组织现场查验,严格按标准核实各考核单元的作业补助面积、作业质量和新机具作业绩效完成情况。认真审核作业确认单和补助申请表等所有作业补助申请信息,及时发现、调查和处理作业面积确认和补助申请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责任制,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