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6年涟水县秋季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第三方南京维施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面积8.92万亩,使用补助还田资金223.09万元,县农机局和财政局分别对第三方核查单位核查面积抽取7个乡镇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比例为第三方核查面积的2%。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没有接到不同意见,并于2017年1月20日通过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打卡发放,截至目前已全部到作业机手手中。
2016年,涟水县紧紧围绕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台了《涟水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涟水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办法》、《涟水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路线和作业标准》、《涟水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办法》等文件。各乡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户进行还田作业,全县秋季共投入75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860台套,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县实现秋季无稻秸秆焚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