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加强监管,正在扎实、高效地推进。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该区1289万元(含去年缺口资金401.698万元),实际可用资金886.302万元。截至目前,宿城区补贴各类机具513台套,受益农户355户。其中,动力机械131台,收获机械230台,耕整地机械105台,种植施肥机械40台,田间管理机械6台,收获后处理机械1台。使用补贴资金703.386万元,已兑付补贴资金517.5942万元,兑付比例达73.58%。
一、强化组织推动,落实岗位责任。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区、乡两级均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构,区农委下设购机补贴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农服中心全部专人专岗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网络全覆盖。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区农委与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16-2017年宿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对所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严明工作纪律,将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和人员。
二、加大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三、坚持阳光操作,规范政策实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以来,宿城区始终坚持走“阳光补贴”之路,强调规范透明管理,围绕补贴政策实施推行规范操作“三步走”。实施前,全面落实补贴政策公开制度。铺开补贴政策宣传活动,做到广播有声音、报刊有信息、网站有专栏,力求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补贴信息公示制度。区、乡、村三级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以不同的方式对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确保无异议后,方才出具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实施后,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执行补贴情况公告制度。及时在该区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中,公开报告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密织监督之网,遏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推进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检查
五、加强部门配合,确保资金兑付。为了将补贴款及早打入购机者账户,让农民感受到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温暖,宿城区、乡两级农机部门积极作为,强化与财政部门的衔接、沟通和协调,抓紧做好补贴资金结算前的机具审核、公示、汇总和上报,强化组织调度,抢抓结算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兑付,自5月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补贴资金按月及时兑付,深受广大购机农户和农机经销企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