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出台《如东县2016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办法》,在保留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外,对机械化还田的补助办法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今年如东计划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82万亩,其中麦秸秆还田面积52万亩,稻秸秆还田面积30万亩,新增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280台套,新创建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20个以上,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85%以上。
《实施办法》要求大力推进机械化还田作业。积极鼓励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从事还田作业,稳步提升秸秆肥料化水平。全县各镇(区)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稻麦种植面积均可申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凡草离田的一律不享受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今年,如东按照上级要求和参照周边县市做法,将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实际种植农户,土地已流转或者交给“全托管”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的,补助给土地流转或者“全托管”经营主体。享受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的农户或者经营组织,要采取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实施机械化还田作业,且作业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鼓励实施夏季秸秆全量还田,对县下达夏季秸秆还田任务面积内达到作业标准的作业面积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超过部分由县镇(区)各半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