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级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扎实推进市辖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制定的《江苏省2016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市农机局、财政局对市辖区2016年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此次绩效评价采取区级自查自评、市级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评价,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由各区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市农机局、财政局将组织抽查并汇总,形成市级自评报告。区级自评将严格对照省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实地抽查、核查台账、电话抽查核实等程序,确保区级随机现场抽查30%以上(含30%)乡镇和抽查乡镇中的10%以上补助对象,电话核查覆盖抽查乡镇中除现场核查外的所有补助主体。
全市将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学习,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宣传,积极争取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月底前完成市级汇总后报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确保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科技处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