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的创建成功,洪泽区围绕示范县建设目标的总体要求,以农业项目“四整合”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助推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实施进程。
一是整合县级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秸秆机械化还田配套补助资金900万元。对当年集中连片育秧面积5亩以上财政给予300元/亩的补助;对当年新购置的粮食烘干机械2台(套)以上,财政给予2万元/台套的烘干配套辅助设施补贴;对近2年内新购置粮食烘干机批处理能力达60吨,给予10-15万元的配套设施建设补助;对在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乘坐式插秧机上安装智能信息系统的财政给予300元/台的补贴,对实施水稻秸秆还田作业财政给予25元/亩的补贴。
二是整合市级“4+1”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资金280万元。对工厂化集中连片育秧面积50亩以上的财政给予50万元的配套设施建设补助,对采用水稻绿肥轮作种植财政给予200元/亩的补贴,对实施稻秸秆犁深翻还田财政给予50元/亩的补贴。
三是整合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367万元。对达到一定服务规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购置大马力拖机、乘坐式插秧机、高效植保机、大型播种施肥机等机具财政给予60%左右的奖补。
四是整合中央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1000万元。对三河、岔河、朱坝3个重点推进示范镇实施机插秧作业财政给予45元/亩补贴;对开展高效机械化植保作业服务的财政给予42元/亩补贴;对粮食烘干中心实施粮食烘干服务的财政给予80元/吨补贴。全县共整合有关农业项目财政资金3347万元,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高标准建成提供了有力的财政资金扶持。(洪泽县农机局何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