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淮阴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要求,该区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工作即将结束。为了检验第三方核查工作质量,切实保证省级还田作业补助工作的真实规范,日前,该区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制定《2016年淮阴区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结果抽查办法》,为抽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提供了文件依据。
《办法》明确,抽查工作由农机局、财政局联合组织;抽查对象是区级第三方机构核查对象中的实际种植户,重点是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种田大户;抽查比例为第三方核查总面积的2%,其中1%为实地抽查,1%为电话抽查;抽查覆盖各乡镇,每乡镇抽查不少于3个村,每村不少于3户;抽查的重点内容是作业面积的准确性和补助对象的合规性。
该《办法》第一次对抽查结果的处理作出规定:凡抽查发现区级第三方核查面积误差在3%(含)以内的,定性采信该机构核查结果,不再按比例修正核查数据。凡抽查发现区级第三方核查面积误差在3%以上的,按比例修正核查数据,并按每超1%误差扣减10%经费的比例扣减区级第三方核查经费。凡在抽查过程中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经查实发现补助对象、作业面积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按《核查协议》扣减区级第三方核查经费。
《办法》对抽查工作也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做好抽查过程记录。按“谁抽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建立抽查结果签字确认制度,如实填写相关抽查表格,形成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妥善保存。二要出具抽查报告。抽查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完成抽查报告。三要严肃工作纪律。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和公务接待规定,做好廉洁自律。(淮阴区农机局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