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灌南县农机和财政部门加大协作力度,多举措积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目前,2016年符合规定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44.36万元,已全部直补到农户手中。
该县出台了《农机补贴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县、乡两级各机构分工,整合资源,强势推进,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梳理、汇总、解决购机补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利用县级媒体、村级公务栏和农信通短信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经销商告知农户办理时限,乡级农机部门按要求及时将农机补贴信息录入购机补贴系统,核实购机对象资格和补贴机具,公示购机信息,出具结算意见等,确保购机者能及时领到补贴款;在乡级农机、财政部门核实基础上,县农机局对已购买农户进行实地抽查,并依据结果审核系统补贴信息,确定补贴资金总额,提交县财政,县财政设立资金专户,确保财政资金专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