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南京浦口区制定扶持政策,积极打造一批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片区。
一是明确建设32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基地。其中水稻、小麦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各16个。示范区建设规模要求:示范区建设规模不低于500亩(含),地块相对集中连片,按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实际作业能力和拥有承包经营土地田亩等分三个规模档次:500-1000亩、1000-2000亩、2000亩以上。其中:500-1000亩,必须连片达300亩以上,1000-2000亩必须连片达800亩以上,2000亩以上的必须连片达1300亩以上。江浦街道至少1个,示范总面积500亩以上;桥林街道至少4个,示范总面积6000亩以上;星甸街道至少2个,示范总面积2000亩以上;永宁街道至少6个,示范总面积8000亩以上;盘城街道至少2个,示范总面积1000亩以上;汤泉农场至少2个,示范总面积2000亩以上。
二是明确16家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承担全程机械化作业任务。凡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家庭农场拥有能够完成拟承担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和人员,并具有良好的作业状态,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牌证,服务组织信誉良好,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都可报名自愿申报。
三是明确奖补环节及标准。重点扶持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和高效植保3个作业环节,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亩40元、60元、20元。
四是明确项目考核内容及资金兑付。补贴资金以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核心区建设面积为基数,根据考核得分(考核表见附件1)折算系数后计算(公式:核定建设规模面积×补贴标准×考核得分的百分数),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作业最高补助限额10万元、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作业高补助限额15万元、高效植保作业最高补助限额5万元。补贴资金分两个阶段兑付:2016年秋播结束以后,兑付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作业补助资金;2017年底兑付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作业及高效机械化植保作业补助资金。据统计,浦口区财政将拿出360万元用于打造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