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出台

作者:张家港日报 王会信 缪晓霖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总体工作思路,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近日,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2016年张家港市农机购置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2016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确定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施肥机等10大类49个品目机具。市级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主要用于水稻育秧硬盘和无人植保机的定向补贴。

    《实施办法》还对2016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供货单位及执行时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同时,进一步严格规定了操作程序,明确了工作职责,为切实做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去年,张家港市共享受省级以上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累计资金1051万元,实际发放资金1051万元,助力新型农机具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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