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扎实推进农机综合保险试点工作

作者:张敢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农险办、财政局、农机局联合印发通知,全面开展农机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旨在进一步发挥农机保险在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统一由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支公司承保。

  通知明确保险对象为大中型拖拉机(额定功率≥14.7KW)、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额定功率<14.7KW)、手扶式拖拉机、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在农机监理机构依法按规定申请注册登记或年度检验合格,驾驶证合法有效,其所有人均可参加投保农机综合保险。

  通知规定农机综合保险险种、费率、期限等条款依照“江苏省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条款(试行)”执行。大中型拖拉机(额定功率≥14.7KW)保费500元、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额定功率<14.7KW)保费400元、手扶式拖拉机保费400元、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保费500元、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保费500元。保险金额为农机损失保险5万元(不含小方向和手扶式)、第三者责任保险20万元、操作人员责任保险20万元。

  农机综合保险保费财政补贴不低于60%,其中省级财政30%、区级财政不低于20%、市级财政补贴10%。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差额投保、即保即补”,承保保险公司应在投保人缴纳个人应承担的保费部分后即应出具保单。保险经办机构和投保人应当按照行业标准,自觉规范投保理赔行为,防止骗保、惜(滥)赔、拖(慢)赔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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