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都区农机、财政两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镇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核查。
今年以来,江都区围绕《2015年扬州市江都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应还尽还、应报尽报、区级确定”的原则,组织14个镇(含滨江新城)、23个农机合作社、1422台(套)秸秆还田机具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任务,经过计划安排、作业确认、村级核查、作业申报、村级公示、汇总上报、第三方核查,最终确认全区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应补面积51.23万亩。
检查组参照区第三方核查结果,在镇级自查的基础上,采取现场核查、电话抽查和台账检查的方式,共检查了30个村,调查种植户380多户,核查作业机手230名。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镇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严格操作流程,强化源头监管,台账资料齐全、作业机具在位、作业面积靠实,还田作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