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淮安市财政局、农机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对联合开展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县(区)农机、财政部门按照省市《通知》精神,迅速成立由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部门各1名业务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集中自查。要求各县(区)认真贯彻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各项要求,统筹安排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重点加大对大中拖、联合收割机、高速插秧机等重点补贴机具及同时购买多台机具情况的核查力度,督促所属各乡镇按程序规范操作,坚决打击倒卖补贴机具、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认真总结分析,完善监管机制。要求各地结合自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切实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计财处徐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