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扬州市农机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县(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分别检查了高邮市开发区、宝应县柳堡镇,通过听汇报、查档案、随机电话抽查、实地走访购机户等方式,对补贴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补贴资金的到位、农机站办理补贴的操作程序、信息公示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组共随机抽查了38户61台机具,其中:电话抽查24户36台机具、实地抽查14户25台机具。从检查结果看,61台机具全部在位,补贴资金兑付及时(只有1台机具补贴资金还未兑付到位)。通过资料核查,乡镇在办理补贴过程中程序规范,做到见机、见人、见发票、见机具永久铭牌(含拓印件)、见喷印监督标识、对需按规定上牌证的机具相对集中时间、地点办理,对无法移动的机具农机站上门拍照,努力为购机者提供方便和服务。按规定时间对享受补贴的购机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
检查组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购机补贴的管理提出要求:要严格按文件规定做好补贴管理和监督工作,工作中做到不缺位,规定的动作必须做到位做好;加快资金的使用兑付速度,及时将资金兑付于购机者,真正将国家政策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