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开展第二批农机补贴报账机具抽查核实工作

作者:洪泽县农机局 王康宁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8日

  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近期,洪泽县农机局会同县财政局,对该县第二批享受补贴的农机具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抽查核实工作。《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要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不低于购机数量的10%进行抽查核实。
  
  为了加快兑付补贴进度,检查小组冒着炎炎烈日,加班加点、走乡入户对第二批报账的农机具进行抽查核实。结合实际情况,抽查核实的重点为近两三年大幅新增的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该县特别加大对插秧机的抽查核实力度,该批报账的117台插秧机(11台手扶步进式,106台高速乘坐式)的核实比例达到100%。对于核实过程中发现不在位的或者出去跨区作业的一律待机具归位,经核实无误后再予报账。检查小组认真核对每位购机者身份、发票、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喷涂标识等信息,最后人机合影并登记建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报帐。(洪泽县农机局王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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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区: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
    
  7月中旬,淮安区对2015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开展了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第一批补贴资金结算机具和本辖区经销商。
  
  一是补贴机具检查。淮安区农机局联合区财政局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对第一批补贴资金结算补贴机具开展检查。检查涉及农户418户,机具529台,实地检查48户,机具93台,机具抽查比例17.6%,符合不低于农机具10%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现象,机具均在位。
  
  二是经销商检查。淮安区农机局组织农机管理、监理等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机经销商进行了一次全面过堂检查。检查做到“四查”:一查农机销售记录,二查农机维修记录,三查农机安全生产,四查整改措施落实。
  
  通过此次检查,解了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规范了农机经销商的市场运作,进一步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
  
  (淮安区农机局耿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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