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高度重视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政策的监管工作

作者:灌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作者:胡春联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近日,灌南县第三方单位对全县11个乡镇237个村的秸秆还田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申报面积、50马力以上机具拥有量、农户还田配套资金筹集及作业合同签订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该县重视今年麦秸秆还田工作,各乡镇都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机具准备到位,资金筹集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全县各级人员责任落实,机具拥有量达1224台套(其中新购128台套),完全满足全县还田需要。全县各乡镇农户的配套还田资金筹5—20元/亩,标准不一,筹集率90%以上。

  检查中发现一些问题,重要的是上报还田面积出入较大,按县统计局口径,该县三麦播种面积70万亩(含沂河淌),但目前各乡镇上报的沂河淌外的还田面积就达68万亩,二者面积出入较大,表现为:乡镇与村的数据有出入,村与农户的数据有出入,部分乡镇、村今年上报的数据与之前上报的数据有出入。

  第三方核查单位与农机局领导及时向县有关领导汇报,该县高度重视,专门特急发文《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秸秆还田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秸秆还田的监管工作。指出: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是省财政的专项资金,管理发放要求严,财政、审计监管紧,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社会参与度、关注度高,各乡镇务必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不走样,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同时强调各乡镇要认真审核上报面积,确保上报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坚持杜绝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现象发生。严明对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扣减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该县各乡镇秸秆还田工作有序推进中,同时积极认真审核上报还田面积,确保申报面积的准确性、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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