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放宽 纳入合作社等组织

作者:人民网江苏视窗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8日

  眼下正是“三夏”大忙时节,今年我市农机补贴使用新办法,这个新办法是按照我省出台的《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行的。

  昨日,记者就该《办法》进行了专题了解,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更广、补贴对象更宽,操作流程更方便。

  购机自主权显著扩大

  “农机购置补贴是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的惠民政策,我市已经按照上级规定实施了多年。”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新《办法》,一贯三年,农机购置补贴品目更为精简,将往年补贴销售量较少、市场需求不旺的机具,调出今年的补贴范围;将一些生产急需、技术成熟机具列入今年农机补贴范围。经过调整,2015年农机补贴产品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业设施机械、其他机械等10大类49个品目。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普惠制”政策,采取“品目管理、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模式,保障农民自主选择权和议价权,减少行政干预,进一步保障了农民自主选机购机和市场公平竞争。突破补贴机具省域间购买的限制,补贴对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

  只要是属于《办法》规定的品目范围,在中国境内生产,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均可获得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补贴对象进一步拓宽

  “根据新《办法》,我市今年农机补贴的对象范围进一步放宽。”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将补贴对象从“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含农业企业]”。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不仅仅是农牧渔民,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任务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另外,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民只是一种职业划分,很难再从居住地和户籍上区分。

  据介绍,按照新办法,我市农机补贴对象不含农业企业,补贴政策继续向粮食主产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的关键环节、农机合作组织倾斜,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确保水稻机插秧、秸秆机械化还田等重点机具和技术推广。

  流程更简便信息更公开

  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申办流程与往年相比更简便,尽量减少农民申领补贴往返的次数。按照新办法,我市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鼓励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快资金结算进度,让农民购机后尽快领到补贴。

  据介绍,我市获省财政厅下达的2015年第二批农机补贴购置补贴共计255万元,其中包含组织管理补助经费4万元,该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培训、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及其他与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无关的支出。市财政局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刘海滢 袁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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