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阜宁县农机局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多渠道、多举措、全方位地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县农机化事业大发展,取得了群众满意、农民叫好,政府满意的“三赢”效果,2014年上半年,实施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2400余万元,是去年同期的一倍,受益农户385户,补贴农机具1551台,其中:补贴秸秆还田机208台、轮式拖拉机343台、水稻插秧机591台、联合收割机116台、增氧机145台,全县农业机械综合作业水平达95%以上,居全市先进行列,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水稻种植机械化受省局表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惠农政策落实好。为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调整和充实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同时专门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公室,出台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从组织上保证了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是立制建章,阳光操作,保证农民看到实惠。在惠农政策实施中,做到立制建章,坚持按章办事、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县、镇、村“三级”把关,严格操作程序,严格计划手续、资料管理,在制度上保证广大农民得到实惠。
三是严格监督,实行多层次督查,保证农民得到实惠。在严格操作程序的基础上,一是实行了自查、交叉查;二是邀请财政、纪委、质监等部门组织核查组,进行抽样查;三是实行第三方复核查,确保有限的财政补贴资金真正装进农民的口袋里,以此推动和促进了全县农机化事业的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