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监管,预防倒卖套补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购机核实工作有序推进,灌云县农机局研究制订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制度》。
该制度规定乡镇在核实过程中对重点机具必须进行逐台核实,要认真查验机具型号、发动机编号、底盘编号、出厂编号、牌证号等信息与系统信息和登记入户信息是否相符,严防偷梁换柱,以其他机具“掉包”,来蒙混过关,真正做到“见人、见票、见机”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凡核实的机具相关影像资料必须由乡镇农机补贴工作人员现场拍摄,影像资料内容包括“人机合影、机具铭牌,机具的发动机编号或底盘编号”等信息。要建立机具核实台账,保存机具核实记录,实行“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该制度还规定县农机安全监理所要结合日常登记上牌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逐台检验,“见人、见票、见机”方可办理上牌手续。县农机局补贴领导小组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在乡镇农机部门核实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补贴机具购买及在位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同时加强对供货单位检查,检查其销售台账,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要将乡镇报送的购机者清册与管理信息系统中供货单位录入的数据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
该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内容。机具核实实行“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防止责任缺失、工作疏忽大意。对核实走过场,放松监管,造成社会影响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对核查中发现非法组织农户倒卖补贴机具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及时协调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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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严格规定,强化监管 把农机购机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灌云农业机械管理局 作者:沈官能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补贴工作程序,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根据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精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
一要快速启动,营造氛围。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快速启动年度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一手抓政策实施,一手抓监督管理,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开好头、起好步。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开展全面全程政策宣传活动,健全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信息,着力推动补贴信息宣传进村入户,做到补贴宣传全覆盖。
二要严格规定,严守纪律。严格遵守“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制度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廉政防线,确保资金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在农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要严格按照县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禁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三要进规范行为,预防倒卖。一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要严格监督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督促他们严格遵守“七个不得”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禁经销单位、企业参与倒卖补贴机具、虚签协议、以小套大、回购等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一经发现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要注重结合,强化监管。县局补贴领导小组要结合监理登记上牌、年度检审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工作,加强重点补贴机具的监管服务防止套补骗补。乡镇农机部门要加强对购机对象资格审核,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前,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参数和补贴标准,每月10日前完成机具核实。单个购机者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低于1000元且无需安装验收的,可按截至当月本地单台补贴金额小于1000元机具总台数20%的比例核实。其它补贴机具、特别是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要组织逐台核实,各乡镇在核实过程中对重点机具要认真查验机具型号、发动机编号、底盘编号、出厂编号、牌照号等信息与购机者信息是否相符,严防以其他机具“掉包”,欺骗核查工作人员蒙混过关,真正做到“见人、见票、见机”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在购机清册、销售确认表、以及安装确认表上)”。对核查走过场,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的行为绝不姑息,积极协助司法机关从严打击。对重点机具[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安装验收的农机]没有按规定在醒目位置用油漆喷印“2014年江苏补贴农机具,连云港市监督电话:0518-85820109”的暂缓办理补贴手续。核实过程中要建立机具核实台账,保存机具核实记录,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要加强对县内农机经销企业的日常监督,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与防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步实施,维护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实施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