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保证秸秆还田工作顺利实施,响水县农委三措并举抓落实,确保秸秆顺利还田。
一抓任务分解,保证还田面积。针对当地秸秆还田难,尤其是夏季麦秸秆还田时间短、任务重的特点,县农委初步确定今年秸秆还田面积65万亩,其中夏季还田45.5万亩,秋季还田19.5万亩,将还田的大头放在夏季。为了将还田面积落在实处,县农委采取面、线、点相结合将还田任务分解,保证还田面积落实到位。面:根据各镇(区)粮食种植面积按比例下达各自还田任务;线:不分镇(区),境内高速、国、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农田秸秆全部还田;点:所有的粮食高产示范方、联耕联种示范点、科技示范户承包地的秸秆全部还田。
二抓农机使用,保证还田质量。针对以往收割机作业,一味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不安装使用切碎、抛洒装置收割,造成秸秆还田难的状况,在今年农机检验环节,将收割机是否安装切碎、抛洒装置作为检验合格的重要标准,要求镇(区)农业中心、农机安全监理所和收割机手签订《收割机安装使用秸秆切碎、抛洒装置承诺书》,给签订《承诺书》的机手优先发放“跨区作业证”,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带动收割机手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召开镇(区)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村(居)委员会主任、农机户代表参加的“秸秆还田会办会”,讨论制定《秸秆还田规范作业协议书》,指导村(居)委员会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和农机户进行签订,规范秸秆还田技术和收费标准。通过行政带动和基层联动的方式发挥农机具在秸秆还田过程中的作用,切实保证还田质量。
三抓农机合作组织,保证还田进度。针对秸秆还田需要大型农机集成作业的特点,今年响水将具备秸秆还田能力的4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向一线,凡超过300亩以上的粮食高产示范方、联耕联种示范点一律由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或牵头实施秸秆还田,对承担2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秸秆还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秸秆还田机的,县财政和镇(区)在国家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000元、1000元的农机购置补贴,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更新和购买还田机械,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秸秆还田能力,以保证秸秆还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