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作者:宿迁市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近日,泗阳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促进该县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县乡均要成立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把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关键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全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开展多形式宣传、发动,利用会议、横幅、标语等进行宣传,通过召开秸秆还田工作动员会、现场演示会等形式,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秸秆还田的好处,变被动认识为主动采纳。

    二是加大新型机具推广,调优装备结构。要根据秸秆还田面积和其它作业需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农机合作社和农户购买大型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犁翻旋耕一体机和铧式犁等高性能还田机具。盘活存量机具,组织好秸秆还田机具检修、维护保养和安装调试,对没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要督促机主安装到位,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三是严格作业监管,加强技术培训。明确农机合作社(农机户)是实施主体,按照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开展作业;乡(镇)政府是具体责任主体,负责还田具体实施和监管工作,对还田作业面积和质量的真实性负责;乡(镇)政府要和村,村要和机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还田的数量和质量,各个地块要明确专人负责。县农机局要通过举办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对农机手、农机管理技术人员、基层干部及群众进行技术路线培训。农业服务中心要成立专业技术指导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指导,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农机手掌握技术要领和作业标准,提高秸秆还田技术水平和机具操作技能,提升秸秆还田成效。

    四是规范督查核查,严格落实奖惩。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双禁”工作,加强巡查督查,督促实施主体按技术路线和规定标准开展作业,提高还田质量。支持配合第三方核查,第三方对补助对象资格、机具保有量、还田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查,核查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中,现场核查不低于60%,覆盖所有实施村。建立健全“谁管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责任追究制度,县农机、财政等部门要对所有实施乡镇(街道)第三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进行严肃处理。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签订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问责制,年终将严格进行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当年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县政府将予以通报、处罚;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完成任务差距较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街道),将严格问责,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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