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实施减免收费方案。从2014年9月1日起,市农机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停收农用车行驶证工本费、登记证书费、号牌费、人工安全检验费,切实抓好减免收费方案的贯彻实施。市农机局积极向市物件局、财政局等部门上报了关于对减免农机相关收费情况的汇报,争取对停收费用的农机安全工作经费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农机安全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对这次减免收费方案涉及的收费项目,按照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将监理服务大厅的收费公示栏及时进行变更,并报市物价局备案,在市农机局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增强收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收费监督检查。加强对近几年国家、省和市取消、停(免)收、降低标准的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与行政性收费捆绑或搭车收费行为。严禁收取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检验费,上道路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检验费,不得超过标准或扩大范围收取费用;严禁在办理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时搭车收费,收取安全协会会员费等不得与年检挂钩,防止和避免任何搭车收费行为的发生;不得收取不愿加入协会或不需要服务农机手的费用。收取会员费,必须按照章程或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和制度,搞好便民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减轻农民收费的政策落实到位。